邵阳佰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酿溪镇湾田广场S23栋2楼2号门面,法人代表谭江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2MA4RK2J20N):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确认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新人社监处告字〔2026〕Z0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新人社监罚告字〔2026〕Z01号),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处理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1.
佰兴公司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