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园区概况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三)水环境管理
(四)大气环境管理
(五)土壤环境管理
(六)固体废物管理
(七)投诉管理
(八)环境风险管理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园区概况
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位于邵阳市新邵县,园区代码4305222305,根据《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湘环函〔2020〕142号),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根据湘环评函〔2015〕56号,新邵经开区主导产业塘口工业区以机械制造、冶金、造纸(仅限再生纸)、建材、化工、纺织以及印刷为主导,大坪工业区以农产品加工业、电子、轻工产业为主,主要包括箱包、服装加工、食品产业、生物制药业和旅游业。根据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新邵经开区主导产业为特种绝缘纸、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利用。
根据最新文件要求,目前园区重点发展机械智能制造、循环经济“一主一特”产业。国家发改委核准范围面积5.3671km2,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情况:2011年规划环评、2015年调区扩区、2020年跟踪评价,批复文号分别为湘环评[2011]143号、湘环评[2015]56号、湘环评函[2020]24号。本次2024年度新邵经开区环境管理自评估报告评价范围为大坪片区、塘口片区和雀塘片区。
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原名新邵酿溪经济开发区)1992年4月经省发改委批准成立“湖南省新邵私营经济试验区”。2004年,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开区,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在“第七批通过审核公告的省级开发区名单”予以公布,核准新邵经济开发区面积3.1km2,主要产业为机械、农产品加工,核准四至范围为东至资水,南至湖南邵阳经济开发区,西至酿溪镇石背垅村,北至酿溪镇资滨居委会、临江居委会。2010年新邵经开区进行经开区规划环评,2011年5月24日取得原湖南省环保厅批复,批文号为湘环评[2011]143号。新邵经开区规划控制总用地为11.4198km2,其中拓展区9.4598km2(大坪西半部组团、长塘组团),控规调整区1.96km2(大坪东半部组团),规划用地范围为西至二广高速公路,北至绕城北路,东至新邵老城区和资水,南至财兴路。其中大坪工业组团主要发展机械、农产品加工、电子等产业;长塘工业组团主要以发展纺织、先进制造、新材料、食品等产业和承接邵阳退出化工和建材等产业。2012年4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邵经济开发区扩区调规的复函》(湘政办函[2012])53号文批准对新邵经开区进行扩区调规,规划面积由原来的3.1km2调整至7.897km2。主要包括大坪工业组团、长塘工业组团两大组团,其中大坪工业组团面积3.268km2,四至范围为东至蔡锷路,西至石背垅村,南至邵阳经开区北边界线,北至资水河岸;长塘工业组团面积4.629km2,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邵西大道以东200m,西至二广高速公路,南至资水河边,北至新邵大道以北。2014年新邵经济开发区开展园区扩区环评工作,2015年7月10日取得原湖南省环保厅批复,批文号为湘环评[2015]56号。规划范围为东至蔡锷大道,邵西大道,南抵新邵与邵阳交界处,北至规划邵北大道,西至资水以西的新塘铺的塘口工业组团。根据原湖南省环保厅《关于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扩区调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湘环评[2015]56号)可知,各区产业定位如下:一心:在资水以南、九头岩半岛形成的公共服务中心;一轴:即以资水为景观资源的生态景观轴线;三区:即新邵经济开发区的三个功能片区:塘口工业区、大坪工业区和生活配套服务区。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目前塘口工业组团包括原省政府批准的长塘片区及二广高速以北地块,大坪组团包括原省政府批准的大坪工业区,由经开区统一管辖。
塘口工业区:主要承接东部沿海和邵阳市区转移产业为主,主要发展以机械制造、冶金、造纸、建材生产、化工、纺织以及印刷为主导的传统工业产业;塘口工业区主要布置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分为传统工业产业片区和新兴工业产业片区。其中,传统工业产业片区位于晒谷滩电站以下,以发展冶金、造纸(再生纸)、化工等为主导的传统工业产业为主。新兴工业产业片区以发展生物科技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中医药产业、新材料为主。目前,塘口工业区开发力度很小,已经环评且入驻的企业只有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门业有限公司、新邵县鸿升建筑材料。
大坪工业区:在现状工业园区的基础上,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食品产业、生物制药业,规划用地为一类、二类工业用地。现有主要企业:科瑞生物、鸿宇发制品、华统食品、金芒果家具等企业。生活配套服务区:位于九头岩半岛、邵西大道周边的综合服务中心。规划用地为居住和商业用地,目前开发力度较小。
截至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63家(在建企业为1家,停产企业8家,正常投产企业54家),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0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0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54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0个;应办环评手续(包括登记)而未办的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42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0个;应验收未验收的企业数量3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26家,本年度新增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0个;29家企业未办理应急预案手续(另外3家为在建状态,暂时不需要办理);52家企业已办理排污许可证,1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手续,1家企业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手续(另外1家为在建状态,暂时不需要办理)
园区不存在规划环评要求禁止引入的重污染企业,不存在不符合产业准入的企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410t/a,氨氮55t/a,二氧化硫128t/a,氮氧化物399t/a,VOCs21.0t/a,颗粒物100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010年新邵经开区进行经开区规划环评,2011年5月24日取得原湖南省环保厅批复,批文号为湘环评[2011]143号。2014年经开区开展了新邵经济开发区扩区环评,2015年7月10日取得原湖南省环保厅批复,批文号为湘环评[2015]56号。2019年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开启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2020年7月16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批文号为湘环评[2020]24号。具体如下:
表2.1-1湘环评〔2015〕56号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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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湘环评〔2015〕56号环评批复要求 |
园区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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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优化经开区规划布局 |
经开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严格按照功能区划和报告书提出的调整建设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经开区内部各功能组团 及经开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功能区隔离,按环评要求取消 长塘片区中的居住用地,居民全部安置到配套服务区;对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限制建设对噪声敏感型民用建筑,居民安置区与工业用地区间设置足够的噪声等环境防护距离,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减轻功能区相互干扰影响。 |
基本落实:新邵经开区企业目前主要集中在大坪工业区,其他的地方处开发力度较小,大部分机械制造企业入驻大坪片区的问题。长塘片区已取消居住用地。大坪片区已建立拆迁安置区,与工业用地间距离遥远。园区交通干线两侧目前无敏感型民用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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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行经开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 |
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经开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规划要求,不得引进国家命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 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经开区调扩后其中二、三类工业以承接邵阳市范围内的机械制造、冶金、造 纸、建材、化工、纺织、生物制药、印刷中的转移企业为主,严格限制除邵阳市市域转移项目之外的冶炼、化工等项目的引进。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准入条件做好经开区项目的招商把关,入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经开区内已建项目 进行清理(部分建成企业搬迁),对存在问题按报告书要求进行整改并强化企业环境监管措施。 |
基本落实:目前园区主要引进了湖南卓旺机械、湖南凯通电子等机械制造及电子信息等企业均符合园区产业政策,未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但存在一些企业环保手续不全的问题。原计划中的邵阳市市域转移项目暂未迁入本园区。湖南科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搬迁至塘口片区,但因《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文件要求,正在重新选址搬迁;奇力工具有限公司由于raybet电竞下载关于蔡锷大道两侧“退二进三”政策拟重新选址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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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经开区 环保等基础设 施建设 |
园区截污、排污管网必须与道路建设、区域开发、项目引进同步进行,加快污水收集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进度,落实经开区水污染控制措施。按排水规划,以资水以南区域大坪片区污水排往新邵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位于晒谷摊电站库区内;资水以北、西区域长塘片区污水排往西部拟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位于晒谷滩电站大坝下游。综合考虑环境容量因素,对已建新邵县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其尾水排放标准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拟建西部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控制,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另行环境影响评价。在经开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完成并实现接管运营前应严格控制水型污染企业引进。 |
基本落实:新邵开发区目前主要集中在大坪工业区,塘口工业区开发力度很小,大坪工业区的道路建设与园区截、排污管网同步进行规划建设。入驻的企业生产废水均经企业自行预处理达到新邵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新邵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现阶段新邵县污水处理厂已扩大规模至3万m3/d。尾水排放标准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现塘口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阶段,预计2023年5月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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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开区应从优化能源结构、加强企业管理、推行清洁生产、优化企业布局 等多方面全面做好经开区大气污染控制 |
新入园企业配套建设锅炉必须符合有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通过推行清洁能源和连片集中供热措施,逐步淘汰现有小型锅炉、减少燃煤耗量;鼓励企业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不同性质的工业企业间、工业用地与配套服务用地间设置合理间隔距离,防治相互干扰。 |
已落实:园区企业均不涉及燃煤,目前大坪片区内鸿宇发制品有限公司、邵阳市瑞丽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使用生物质锅炉提供热源。园区已开通管道天燃气,湖南科瑞生物科技公司使用管道天然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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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做好经开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理 |
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已落实: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已成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2021年6月已完成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修订)三级备案工作。制定预案单位: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部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备案号为:430522-2021-21-G。园区企业正严格按照湖南省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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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境管理 |
经开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已落实:园区严格按照邵阳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经开区拆迁安置工作.大坪片区已设置有安置区安置拆迁居民。园区内不涉及环保拆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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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拆迁安置 |
按经开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
已落实:园区严格按照邵阳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经开区拆迁安置工作。大坪片区已设置有安置区安置拆迁居民。园区内不涉及环保拆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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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和补偿,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治水土流失。 |
已落实:已要求经开区内施工企业按照《邵阳市蓝天保卫战》中相关要求执行。提前要求入园企业做好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
表2.1-1湘环评〔2015〕56号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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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优化 经开区规划布 局 |
由于历史原因,园区已有的最近一版规划环评(2015年调扩区规划环评)范围与园区国、省核准面积的范国差距较大,特别是塘口工业区与已有的省政府批复(湘政办函〔2012〕53号)有明显出入,鉴于该片区目前开发程度低,核准范围内基本无产业落地,该片区规划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资水新邵段沙塘鳢黄尾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存在明显的政策限制,2020年4月省生态环境对塘口工业区区块实施区域限批(湘环发〔2020〕16号),在相关制约因素得到妥善解决以前,停止审批其加涉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园区开发范围原则上要以核准的面积为准,省级园区规划涉及到产业布局、空间布局的调整须符合省级园区规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
园区面积问题尚需向上级部门申请解决,目前塘口片区并未引进涉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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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严格 产业环境准入 |
园区后续发展与规划调整须符合园区“三线一单”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要求,对于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布局规划的现有企业,视其与周边企业与环境相容性情况采取保留、不得扩大生产规模、搬迁、关闭等方式予以处置。鉴于园区现有排口位于晒谷滩电站库区,园区应严格限制废水排放量大及废水排放涉及重金属、有毒化学物质的 企业。 |
新进企业并无违反批复要求的情况。园区内暂无涉及重金属、有毒化学物质的企业。湖南科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搬迁至塘口片区,但因《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文件要求,正在重新选址搬迁;奇力工具有限公司由于raybet电竞下载关于蔡锷大道两侧“退二进三”政策拟重新选址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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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落实国区污染管控 措施 |
塘口工业园片区2020年12月31日前要按照要求完成区域限批涉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相关问题的整改,完善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确保各片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全部送至配套的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内企业原则上不得单独设置入河排污口,园区规划的排污口须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口设置的合法手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强大气污防治,加强对园区重点排放企业的防控,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对园区内环保手续不完善的企业全面整改,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
塘口片区未引进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正在加紧建设,大坪片区雨污管网完善,污水100%收集处理,各企业无单独排污口。目前园区内已无燃煤企业,企业以使用生物质颗粒、天然气、电能为主。危废监管体系已逐步完善,定期危废排查已经落实。部分环保手续不完善的企业已完成清查,正在推进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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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开发区环境监测体系 |
园区应严格按跟踪评价提出的监测方案落实相关工作,结合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健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现阶段应重点监测晒谷滩电站库区水环境质量变化,未来若长塘片区依规开发,须重点监控废水排放对资水及其相应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质影响。要加强对园区内重点排放企业,特别是现阶段自设排污口企业的监督性监测,防止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 |
园区已配套建设有三套小微空气站,并与企业共享。园区已制定《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各项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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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
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管控。加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已成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2024年已完成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修订)三级备案工作。制定预案单位: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部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备案号为:430522-2024-039-G。 园区和各企业已定期开展相关风险应急演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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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对环境 敏感点的保护 |
严格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建设居民区的状况,按《报告书》要求在工业发展区域与环境敏感区城之问设置一定的防护绿化带,确保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拆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防护距离和拆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 |
目前园区在建设过程中,工业用地上并无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居民区等。大坪片区安置区距离工业区较远,互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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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做好园区后 续开发过程中 生态保护。 |
尽可能保留自然水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挡、护 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后续开发建设中的扬尘污染和水 土流失。 |
新建企业均按要求建设。 |
2、自行监测落实情况
园区管委会根据《新邵经开区跟踪评价报告》中关于监测计划的有关要求,编制了《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湖南中石检测有限公司对园区及其周边开展了相关自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土壤质量监测和底泥监测。目前园区建成了三套微型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系统用于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控,监测点位位于广益学校(N27.310337、E111.432441)、凯通电子(N27.3052701、E111.44504)、原东霓光电(现已更名为艺成职业技术学校N27.29881、E111.447992)三家单位内,监测数据与上述单位共享,本次收集2025年三个空气小微站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其他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对照相关环境要素标准值可知,项目所在地各相关环境要素大部分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超标的环境要素为环境空气(空气小微站)和地表水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地空气小微站三个站点中PM2.5、PM10、NO2监测因子存在一定量的超标,主要影响因素为:一因去年降水量整体偏低,导致空气中水份含量低,气候较为干燥;二是由于汽车排放尾气导致氮氧化物、颗粒物超标;三是在秋、冬季节部分农户焚烧秸秆所致。地表水中总氮超标主要是因为周边居民生活源的排放、农田面源污染所致。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园区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文件要求,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管控维度对“三线一单”进行落实落地。根据《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新邵经开区相应管控要求详见下表。
表2.2-2新邵经开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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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区域主体功能定位 |
主导产业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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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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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052220002 |
新邵经 济开发 区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新邵县 |
重点管控单元 |
1、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5.3671 2、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文:6.4709 |
核准范围*: 区块一(塘口片区)涉及酿溪镇及新田铺镇;区块二、三(大坪片区)涉及酿溪镇;区块四(雀塘片区)涉及雀塘镇 |
新邵县: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酿 溪镇:省级重点城关 镇;雀塘 镇:省级重点镇 |
1.湘环评函〔2015〕56 号:塘口工业区以机械制造、冶金、造纸(仅限再生纸)、建材、化工、纺织以及印刷为主导,大坪工业区以农产品加工业、电子、轻工产业为主,主要包括箱包、服装加工、食品产业、生物制药业和旅游业; 2.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特种绝缘纸、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利用。 3.湘发改地区〔2021〕394号: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机械制造 |
园区紧邻大坪镇,园区排污口下游10km无取水口,界外1km范围内无基本农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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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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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1)经开区调扩后其中二、三类工业以承接东部沿海、湘西湘南及邵阳市范围内的机械制造、冶金、造纸、建材、纺织、生物制药、印刷中的转移企业为主。 (1.2)经开区部分范围位于资江一公里范围内,资江一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 (1.3)区块一:在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前,涉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不可进行试运行。 |
①《关于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扩区调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湘环评〔2015〕56号) ②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湖南省省级以上产业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目录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 ③湘发改地区〔2021〕394号; ④《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⑤《关于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0〕24号) ⑥《关于新邵县塘口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邵市环评〔2022〕13号) (1.1)、(1.2)《关于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扩区调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湘环评〔2015〕56号) (1.3)2020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对塘口工业区区块实施区域限批(湘环发〔2020〕16号)中“在相关制约因素得到妥善解决以前,停止审批其加涉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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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2.1.1)实行雨污分流,确保经开区各片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集中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区块二、区块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新邵县大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资江。 区块一: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塘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赤水河。 区块四: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雀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山河 (2.2)废气: (2.2.1)鼓励企业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2.3)经开区内有色金属等行业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二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2.4)固废: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 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源头管控、规范化管理和处置等工作机制,推进现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全部分类入园。 |
(2.1.1)《关于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扩区调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湘环评〔2015〕56号)中“规划范围污水均依托城市规划的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塘口污水处理厂)和新邵县污水处理 厂。其中,资江以南区域大坪片区污水排往新邵县大坪污水处理厂,资江以北、西区域塘口片区污水排往西部污水处理厂(塘口污水处理厂)”; (2.1.1)《关于邵阳雀塘再生资源产业园调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邵市环评〔2020〕)106号中“园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但还未运营,必须按政府的要求在2021年年初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尾水设专管排入龙山河,最终排入邵水。” (2.2.1)《关于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扩区调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湘环评〔2015〕56号) (2.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 (2.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 (2.4)《关于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扩区调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湘环评〔2015〕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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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经开区应严格按照《新邵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相关内容执行,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3.2)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 |
(3.1)《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修编)》中(备案号:430522-2021-039-G)“ (3.2)《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 (3.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责任清单》的通知(邵市字〔2023〕5)中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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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新入园企业配套建设锅炉符合有关要求,通过推行清洁能源和连片集中供热措施,到2025年,2025年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312013万tce左右,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300tce/万元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在0.431tce/万元左右。 (4.2)水资源: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推广节水项目、再生水利用项目,鼓励进行中水回用。到2025年,新邵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8.15%。,用水总量不超过2.073亿立方米。 (4.3)土地资源:强化土地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通过追加投资、转型改造,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和使用效率。经开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到220万元/亩,工业用地地均税收13万元/亩。 |
(4.1)《关于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邵市发改环资〔2020〕362号)中到2025年,2025年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312013万tce左右,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300tce/万元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在0.431tce/万元左右。 (4.1)《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2020年10月); (4.2)邵阳市水利局邵阳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邵阳市“十四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推广节水项目、再生水利用项目,鼓励进行中水回用。到2025年,新邵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8.15%。,用水总量不超过2.073亿立方米。 (4.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服务“五好”园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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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区块一:面积2.3047km2,东至新邵大道与绕城路交会处,南至L5连接线路,西至二广高速公路收费站处,北至石榴山; 区块二:面积3.4658km2,东至蔡锷路,南至资东路,西至胜利路,北至滨江南路; 区块三:面积0.168km2,东至对木山,南至蔡锷服务区,西至塘口街村,北至对木山; 区块四:面积0.5324km2,东至罗家湾,南至X029县道,西至YO21乡道,北至祠堂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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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分析可知,园区在实际环境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三线一单”要求执行并落地。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新邵县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依托该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3万m³/d,实际处理规模2.8万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A2/O和CASS,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目前大坪片区雨污分流工作已落实,园区企业外排雨水和污水分别纳入管网。新邵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说明:新邵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新邵县大坪经济开发区肖家湾,一期工程于2009年8月开工建设,2010年5月26日正式运行,是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二批实施项目。一期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占地35亩。项目总投资8100万元,其中厂区建筑投资3300万元(总装机容量400KVA,安装风机3台、水泵4台及各种污水处理设备);管网工程投资4800万元,配置管网长度33.007公里,并建有污水提升泵站一个(总装机容量150KVA;安装水泵4台及滤渣设备2套)。污水处理工程采用CAS处理工艺,主要工艺有粗格栅、细格栅、CASS池、紫外线消毒池、污泥脱水等工序。进厂污水经过主要工艺设备处理按一级B标准达标排放。随着城市发展进程加速,二期提质扩容工程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开工。该工程增加征地11亩,共占地46亩,扩容1万吨,达到日处理污水能力3万吨,出水标准由《城市污水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并改变处理工艺,由CASS工艺改为AAO工艺,增加了污泥脱水车间、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等处理设施,2019年8月26日竣工投产,现出水按一级A标准稳定达标排放。
新邵县塘口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说明:
新邵县塘口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位于新邵县酿溪镇赤水村,沿江路以东,双桥路以西,创业路以南,华云路以北的合围区域内。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39672.54㎡,包括厂址占地22497.54㎡,人工湿地占地17175㎡,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m3/d。废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调节+水解酸化+A2/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次氯酸钠接触消毒”,处理达标后尾水先排入东侧人工湿地进行缓冲,配合人工湿地的生态处理效果,进一步改善出水水质,再经重力自流就近排入北侧赤水河,往西流经620米汇入资江。本项目环评已于2022年9月21日取得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文号为邵市环评[2022]13号。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设置的批复于2022年9月14日取得。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8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570.69m³/d(171207m³/a),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8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园区内目前没有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20.267t/a,氨氮2.301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0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新邵县资水晒谷滩电站断面,水功能区划III类,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自评:园区不涉及“双源”地下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0个,未开工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21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78.565t/a,氮氧化物305.417t/a,VOCs7.683t/a,颗粒物14.78t/a。
目前园区已无燃煤企业,能源消耗以电能为主,少量企业锅炉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
目前园区建成了三套微型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系统用于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控,监测点位位于广益学校、凯通电子、原东霓光电三家单位内,监测数据与上述单位共享。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0,最大超标倍数0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27个,产生量29164.747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228.434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28936.313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24个,产生量3970.712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3970.712t/a。
园区部分企业产生的少量危废符合湖南铭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务范围内的委托园区内湖南优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集中收集贮存。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2件,已完成整改2件,完成率100%。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各级投诉问题均已妥善处置并销号。
(八)环境风险管理
园区在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如明确了主要环境风险防控岗位责任人和责任机构,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定期组织风险事故应急教育培训和演练,并在园区开展了应急管理宣传等工作。
为增强园区应对突发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新邵经济开发区联合污水处理厂在2025年10月30日开展年度园区突发环境应急演练工作。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1、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力推进。新邵经开区与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2025年度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合同,配置专人负责园区环保工作,明确职能职责,建立健全经开区环境管理、环境质量、风险防控等制度,全面提升了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推动“五好园区”健康绿色发展。
2、园区已建立环境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园区环境管理水平和能力建设,现已与湖南省省厅平台联网,具备数据上传、回流功能。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1)园区防范环境风险能力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
经开区虽在2024年完成园区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有限,存在一定的缺陷。
解决方案:加强园区防范环境风险能力和水平建设,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2)部分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的环境问题部分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未配套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存在无组织废气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建设滞后或缺失。少量企业存在脏、乱、差,存在厂区环境污染现象。
解决方案:加强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稳定达标运行。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安排。
(1)严格遵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新邵经开区应依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之内。经开区发展须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加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行、落实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政策。
(2)推进塘口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争取2023年5月建成投产,确保整个园区废水的100%收集、100%处理。
(3)强化园区提升防范风险的能力
目前经开区已经完成园区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有限,存在一定的缺陷。
①园区应落实防范环境风险能力,建立完善的风险应急物资库,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与新邵县、邵阳市的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联动,加强演练工作。
②各企业自身要加强突发性事故特性及实例的研究,设立相应的环境监控室,建设工艺系统控制中采用可靠的集散控制系统,定期进行风险排查等。
③园区应定期对已建企业进行风险排查,对在建企业进行监督和指导,各企业应结合实际落实建立完善的突发应急设施和措施建设。
④加强对各企业负责专员的培训,专员应熟悉企业危险污染源,了解企业和经开区应急预案流程,具备应对各类突发污染事故的指挥和调控能力。
(4)企业污染控制措施的整治
新邵经开区管委会联合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定期对企业加强监督与检查,保证各企业废水、废气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强加强监管。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设施建设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限期停产治理或责令关闭。
①定期组织环保工作人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开展岗位练兵和经验交流,通过培训和技能训练,使其对主要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治理特点全面了解,对污染物产生、处理和排放环节熟悉,提高管理人员环境监管能力。
②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促进企业自觉遵法守法。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园区企业开展全面、细致、彻底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措施,实施分类管理。
(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
积极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相关宣传,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新邵经开区管委会
2025年2月6日
